什么企业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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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福建省排污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条: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有下列排放污染物行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统称排污单位),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排放大气污染物的;
(二)直接或者间接排放工业废水、医疗污水的;
(三)排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水的;
(四)运营城乡污水和工业废水集中处理设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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